江蘇機械設備行業網7月5日消息:為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發展。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 四階段排放標準。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以及火電、 鋼鐵、煤炭、焦化、建材、礦山等工礦企業新增或更新的作業車 輛和機械主要使用新能源車輛和機械。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 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各設區市制定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淘 汰計劃,推進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工程機械(含按非道路 排放標準生產的非道路用車),具備條件的可更換國四及以上排 放標準的發動機。到2025年,港口、機場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 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占比達90%以上。
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監管。每年對本地非道路移動機械 和發動機生產企業進行檢查,基本實現系族全覆蓋。進口非道路 移動機械和發動機應達到我國現行新生產設備排放標準。省生態 環境廳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工程機械等重點管理非道路 移動機械的編碼管理辦法。2025年,各設區市完成城區工程機械 環保編碼登記三級聯網,做到應登盡登。引導、支持在用工程機 械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與生態環境主 管部門聯網。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各設區市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不符合排放要 求的機械禁止在控制區內使用。各設區市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年 度抽查計劃,重點核驗信息公開、污染控制裝置、編碼登記、遠 程排放車載終端聯網等,對部分機械進行排放測試,比例不得低 于20%,基本消除工程機械冒黑煙現象。鼓勵重點管理非道路移 動機械所有人、使用人委托排放檢測機構進行排放檢測。重點管 理非道路移動機械憑檢測達標報告,且現場未排放黑煙等明顯可 視污染物,一年內免予監督檢測。
推動港口船舶綠色發展。全面實施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排放 標準。提高輪渡船、短途旅游船、港作船等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 源比例,推動沿海、長江干線、京杭運河等中長距離的貨船、工 程船舶使用LNG動力,加快推進南京、徐州、蘇州等地純電動、 LNG動力內河船舶應用試點工作。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船 舶,鼓勵具備條件的采用對發動機升級改造(包括更換)或加裝 船舶尾氣處理裝置等方式進行深度治理。協同推進船舶受電設施 和港口岸電設施改造,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到2025年,全 省營運船舶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20年下降7%,港口生產新能 源、清潔能源消費占比75%以上,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內靠港 船舶的岸電使用電量較2020年翻一番,推動長江港口非危碼頭岸 電覆蓋率100%,靠港和水上服務區錨泊船舶岸電應用盡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來源:江蘇省機械設備行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