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防范深入開展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蘇建函質安〔2023〕338號)部署,7月下旬起,我廳組織開展了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督查,一并開展了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督查,共完成對8個城市督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督查組圍繞各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推進情況、項目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情況、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等,通過聽取匯報、查閱相關資料、隨機抽查在建工程等方式開展督查,共隨機抽查在建項目36個,發現各類問題隱患538條,對7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項目全省通報(詳見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安全隱患排查質量不夠高。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統計數據,我省排查錄入全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平臺的重大事故隱患占比較低,省安委會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情況通報也指出了類似的問題,一方面反映出一些地區排查力度不夠,未嚴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進行排查,未能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另一方面是排查發現了重大事故隱患,但未及時將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錄入信息平臺或匯總上報。
(二)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部分項目建設單位履行安全生產首要責任不到位,未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計劃、使用要求等;施工單位未對危大工程施工相關作業人員進行登記,項目負責人未在危大工程施工現場履職,超危工程專家論證會企業技術負責人因故不能參加無委托手續或被委托人技術職稱不符合要求;設計單位和勘察單位未參加深基坑工程專家論證會;監理單位無危大工程施工實施專項巡視檢查記錄,未審核項目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等。
(三)安全監管信息化工作要求執行不到位。少數項目未落實我廳關于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化有關要求,未按規定在“省安管系統”中開展標準化月評,無企業檢查記錄;未根據工程實際及時在“省安管系統”中補充細化超危大工程清單,未將超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報告、交底記錄、驗收告知、實施情況等上傳至“省安管系統”;晨會照片未上傳或缺失較多;超危工程在“省安管系統”中提前解除施工;起重機械與施工升降機在“省安管系統”備案信息與實際不符等。個別地區存在部分項目已竣工未及時終止監督,個別監督機構仍然存在線下開具檢查單情況,監督檢查開單中的問題隱患未上傳相應圖片等。
(四)施工現場安全防范、消防管理及揚塵治理等方面管控不到位。根據統計,今年以來全省建筑施工亡人事故中高處墜落占比超過60%,從檢查情況看,部分項目存在臨邊洞口或危險部位未設置臨邊防護或無固定措施、缺失警示標志,臨邊防護拆除未及時恢復、高處作業無安全帶系掛點等問題。個別項目現場排水措施不足導致電纜泡水;配電箱被雜草覆蓋;防火技術方案中缺少消防設施布置圖,滅火器失效未及時更換,生活區和辦公區影響逃生的防盜窗未拆除;項目內部道路堆放較多可燃易燃材料,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樓層施工垃圾高空拋灑,易揚塵材料未覆蓋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深入開展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緊盯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深入開展問題隱患排查整治,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堅決遏制群死群傷事故。對依據《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問題,實行清單管理,限期辦結、動態清零,實現對風險隱患的閉環管理。
(二)緊盯冬季氣候特點,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監管。進入冬季,大風、霧霾、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逐漸增多,大量項目建設處于全年目標任務的沖刺階段,易出現違規搶工期、趕進度等行為,也是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多發期。各地要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對施工安全生產的不利影響,做好預警、應急、保障等各項工作,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各項管理措施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在建項目加強臨建設施、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嚴禁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取暖,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施,防止發生煙氣中毒以及火災等事故,確保消防設施、設備配置有效、數量充足。二是加強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對已開挖基坑,要加強基坑支護變形和降水情況的監測,及時清除基坑周邊堆載,高水位地區深基坑要設置有效降水措施,做好低溫天氣基坑邊界排水設置,強化預防基坑坍塌的應急消險措施。三是做好大風雨雪等惡劣天氣下圍擋、腳手架、辦公和宿舍等臨時設施加固工作,加強臨時用電管控。四是加強從業人員冬季施工御寒工作,做好低溫天氣從業人員安全教育交底,高處作業人員必須配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護用具,嚴禁雨雪和大風天氣強行組織施工作業。
(三)堅持“嚴管重罰”,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牢固樹立“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對待,把小事故當作大事故對待,落實鐵面、鐵規、鐵腕、鐵心要求,對違法違規行為下狠手、出重拳。要綜合運用公開曝光、警示約談、經濟處罰、吊銷資質資格等手段,依法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通過精準嚴格的監管執法倒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要將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作為安全監管執法的重點,對未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方案、未按規定審核論證、未按專項方案施工等行為,除責令整改,還要及時將違法違規實事上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實施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處罰。今年以來,南京、南通、鹽城、泰州等地共對8家違反危大工程相關管理規定的施工企業向我廳申請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他地區要借鑒學習,切實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監管。各地要對揚塵防治控制不力、不履行文明施工職責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采取約談、通報等方式督促其整改,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實施行政處罰。對本次通報的項目,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取消省市標準化文明工地申報資格,并根據《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等次一律按“不合格”處理。
附件: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督查通報項目、單位名單.docx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12月21日